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宜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V型滤池阀门等物品组织公开招标,并于2008年9月1日举行招投标,由于对本次招标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予以废标,并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YXZTBZC2008-167[竞]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电动闸门、手动闸门、气动蝶阀、气动调节阀、电动蝶阀、电磁阀、排气阀等共63只,具体详见标书。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8年9月9日-16日(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工本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限以汇票、本票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概不按受)
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票据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往来款单据。
(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帐号:892010189300007502)
3、投标单位投标时,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需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作为审查投标资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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